成賢娥賣淫案續:大法院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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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賢娥賣淫案續:大法院發回重審

明星   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11:52   韓星網  

成賢娥

演員成賢娥賣淫一案在首爾大法院宣判,大法院駁回罰款韓幣200萬的原判,發回水源地方法院重審。

成賢娥因涉嫌2010年2月-3月與某企業家A某進行三次性交易,並從中獲利5000韓幣被調查。 1、2審時成賢娥否認賣淫,稱與A某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法官皆未接受這一說法,判決成賢娥罰款200萬韓幣。 金韓佶/文 版權所有 韓星網 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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