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贤娥卖淫案续:大法院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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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贤娥卖淫案续:大法院发回重审

明星   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11:52   韩星网  

成贤娥

演员成贤娥卖淫一案在首尔大法院宣判,大法院驳回罚款韩币200万的原判,发回水源地方法院重审。

成贤娥因涉嫌2010年2月-3月与某企业家A某进行三次性交易,并从中获利5000韩币被调查。 1、2审时成贤娥否认卖淫,称与A某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但法官皆未接受这一说法,判决成贤娥罚款200万韩币。 金韩佶/文 版权所有 韩星网 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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