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劉亞仁因涉嫌習慣性吸毒等罪名,在一審被判實刑並當庭拘捕,今日二審中獲判緩刑並被釋放,最終1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款200萬韓元。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5部於18日針對涉嫌違反《毒品管理法》(精神藥物)等罪名的劉亞仁(37歲,本名嚴弘植)進行了二審判決。 劉亞仁在去年9月的一審中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罰款200萬韓元,並需接受80小時的藥物戒治課程,當庭遭到收押。 二審最終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處罰金200萬韓元。
法院認為,劉亞仁在得知過量吸毒的危險性後,仍因抑鬱等問題犯下本案罪行,但他已承諾不再重犯,並且在被拘留超過5個月的時間內進行了深刻反省。法院還指出,劉亞仁沒有類似犯罪前科,也未曾受到超過罰金刑的刑事處罰,這些都對他有利。
然而,法院也指出:「像異丙酚(俗稱牛奶針)這類醫療用麻醉劑因具有依賴性等問題而受到嚴格管理,但他卻利用制度漏洞以他人名義注射,犯罪性質惡劣,應受嚴厲譴責。」(圖源:TVDaily)
劉亞仁共涉及8項罪名,包括使用精神藥物、大麻、教唆使用大麻、教唆銷毀證據、違反《醫療法》、詐欺、違反《國民健康保險法》、違反《居民登記法》等。 根據檢方調查,劉亞仁於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在首爾各大醫院以美容手術所需的睡眠麻醉為藉口,總計181次注射異丙酚,並於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間,44次以他人名義非法獲取1100多粒安眠藥。 此外,他還被指控於今年1月在美國洛杉磯吸食大麻,並教唆一名目擊此事的知名YouTuber一起吸食。 當這些行為即將曝光時,他試圖指使他人銷毀證據。
一審與二審法院均認定吸毒及以他人名義非法處方安眠藥的罪名成立。 但針對教唆知名YouTuber吸食大麻以及教唆銷毀證據的指控,法院則認為「沒有確切證據可證明其犯罪行為」,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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