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刘亚仁因涉嫌习惯性吸毒等罪名,在一审被判实刑并当庭拘捕,今日二审中获判缓刑并被释放,最终1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200万韩元。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5部於18日针对涉嫌违反《毒品管理法》(精神药物)等罪名的刘亚仁(37岁,本名严弘植)进行了二审判决。 刘亚仁在去年9月的一审中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韩元,并需接受80小时的药物戒治课程,当庭遭到收押。 二审最终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万韩元。
法院认为,刘亚仁在得知过量吸毒的危险性后,仍因抑郁等问题犯下本案罪行,但他已承诺不再重犯,并且在被拘留超过5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了深刻反省。法院还指出,刘亚仁没有类似犯罪前科,也未曾受到超过罚金刑的刑事处罚,这些都对他有利。
然而,法院也指出:「像异丙酚(俗称牛奶针)这类医疗用麻醉剂因具有依赖性等问题而受到严格管理,但他却利用制度漏洞以他人名义注射,犯罪性质恶劣,应受严厉谴责。」(图源:TVDaily)
刘亚仁共涉及8项罪名,包括使用精神药物、大麻、教唆使用大麻、教唆销毁证据、违反《医疗法》、诈欺、违反《国民健康保险法》、违反《居民登记法》等。 根据检方调查,刘亚仁於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在首尔各大医院以美容手术所需的睡眠麻醉为藉口,总计181次注射异丙酚,并於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间,44次以他人名义非法获取1100多粒安眠药。 此外,他还被指控於今年1月在美国洛杉矶吸食大麻,并教唆一名目击此事的知名YouTuber一起吸食。 当这些行为即将曝光时,他试图指使他人销毁证据。
一审与二审法院均认定吸毒及以他人名义非法处方安眠药的罪名成立。 但针对教唆知名YouTuber吸食大麻以及教唆销毁证据的指控,法院则认为「没有确切证据可证明其犯罪行为」,因此判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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