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社韓國小百科】3年訴訟之路終成功!韓國大法院:同性配偶可被登記為醫療保險被撫養人,LGBT權利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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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社韓國小百科】3年訴訟之路終成功!韓國大法院:同性配偶可被登記為醫療保險被撫養人,LGBT權利的飛躍

生活   2024年7月28日   星期日15:26   Tracy  

(封面圖源:KSD)

7月18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最終做出承認同性伴侶權利的判決,這也是韓國大法院第一次確認性少數者法律權利的重大里程碑。

同性情侶蘇某和金某於2019年舉辦了婚禮,2020年2月蘇某登記為參加職工醫保的金某的被撫養人。 然而同年10月國民健康保險公團(NHIS)以不符合認定被撫養人的條件為由徵收醫療保險。 蘇某於2021年2月起訴NHIS,稱兩人實為婚姻關係,只以同性為由否定醫保被撫養人資格的做法有違被撫養人制度的宗旨。

一審判決認為「婚姻是男女之間的結合」,裁定原告敗訴。 而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判決中推翻了一審判決,認為蘇某和金某是兩個在現實中具有事實婚姻類似共同生活關係的人,並以「同性伴侶」一詞作為替代表述。 配偶保險覆蓋範圍不應「僅限於法律定義的家庭,即已婚夫婦」,拒絕同性伴侶享有該權利「是一種歧視行為」。

7月18日大法院對該案作出最終判決,認定「事實婚同性配偶,可在醫療保險中登記為被撫養者」。 大法院指出「國民健康保險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將同性伴侶排除在被撫養人的範圍之外,僅僅因為性向而排除同性伴侶是一種『基於性取向的歧視』。 種做法侵犯了人的尊嚴、價值、追求幸福、個人隱私自由以及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權利,而且這種程度的歧視行為相當嚴重。」這項裁決被看作是韓國LGBT權利的一個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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