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有消息,YG娱乐向媒体证实已将「G-Dragon」、「GD」相关商标权均转让予G-Dragon(本名权志龙)。
YG娱乐稍早向韩媒《TV DAILY》证实已将G-Dragon的艺名商标权转让予他本人,也向媒体《10ASIA》透露认为将商标权所有附加价值转让给G-Dragon会形成最大化,因此做出了很大的决定,且透露是「无偿转让」,《10ASIA》亦求证G-Dragon现在的经纪公司GALAXY CORPORATION,他们表示已知商标权转移,「用G-Dragon活动完全没问题」。
G-Dragon至少在去年6月就离开待了18年之久的YG娱乐,后来10月传出YG延长了拥有的「G-Dragon」商标权期限,让外界都相当担心G-Dragon是否无法再用「G-Dragon」之名活动,也批评YG娱乐不够厚道、太贪心。今年5月有外媒报导YG娱乐已将商标权转让给了他新签的公司GALAXY CORPORATION,不过未获得证实,如今才算是真正的尘埃落定。
G-DRAGON has successfully reclaimed the ‘G-DRAGON’ trademark from YG Entertainment. pic.twitter.com/dQQp4sEX8r
— Kpop Charts (@kchartsmaster) May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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