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艺人朴修弘(54岁)的亲哥朴真洪(音,56岁)因涉嫌挪用个人资金和经纪公司资金等数十亿韩元而被起诉,一审判决他有罪并判处实刑。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於14日裁定朴某部份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 考虑到没有逃跑或证据销毁等担忧,法庭并没有对他进行拘留。 朴某之妻、朴修弘之嫂李某(53岁)则被判无罪。
法庭认为朴某实际挪用的金额约为20亿韩元,包括从他经营的娱乐策划公司「Lael娱乐」和Media Boom分别挪用约7亿韩元和13亿韩元。 然而,对於他涉嫌挪用弟弟秀洪的个人资金约16亿韩元的指控,法庭宣布无罪。
朴某被指控在2011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秀洪的经纪人期间,涉嫌侵占数十亿韩元公司资金和弟弟个人资金(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挪用),於2022年10月移交审判。 李某也因涉嫌参与部份贪污而被非拘留起诉。
最初的公诉状中被指控的挪用金额为61亿7千万韩元,但检方於上个月将挪用朴修弘个人资金的金额从28亿修正为15亿(排除重复记录等),判定总共贪污48亿韩元。
韩网友纷纷批评惩罚过轻,认为难以起到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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