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韩国法院判决朴有天需赔偿所属社5亿韩元,作为其违反独家经纪合约、与其他公司独立活动的代价。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宣判称,经纪公司Have Fun Together在与朴有天及其前所属公司Re:Cielo等人之间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获得了胜诉,被告应共同向原告支付5亿韩元及滞纳金。
Have Fun Together於2020年1月与Re:Cielo签订合同获得对朴有天的独家经纪权限,效力持续到2024年。
但2021年5月,朴有天要求与Have Fun Together解除独家合同,谈判失败后与Re:Cielo一起发送公文,解约原因是对方未支付结算款项。 因为Have Fun Together未做出回应,朴有天於是通过其朋友经营的另一家经纪公司A来开展活动。
因此,Have Fun Together在2021年8月向朴有天申请了禁止其参与广播和娱乐活动的临时处分,并获得法院承认。 然而朴有天无视法院决定,继续与A公司进行海外活动。 Have Fun Together随即对朴有天、Re:Cielo和A公司侵犯其经纪权力提起了5亿韩元的赔偿诉讼。 法庭认可了Have Fun Together的主张。
朴有天等人主张Have Fun Together从未支付结算款项、合同已自动解除,但法庭经过查证,结算款项有及时支付,所以这一主张被驳回。
不过,法院对於Have Fun Together禁止朴有天参与演艺活动的要求没有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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