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城东警察署今日(4日)表示,上月26日,对因涉嫌公演淫乱罪(공연음란죄)被学生家长人权保护团体告发的 MAMAMOO 华莎,以「没有嫌疑」爲由做出了不送审的决定。
警方以被告人的身份传唤华莎,调查演出的内容和过程,综合研究相关人员的陈述,认爲很难认定华莎有犯罪嫌疑。
华莎5月12日在成均馆大学校庆上拍摄《DANCE歌手流浪团》,在进行〈Don't Give〉演出时开腿蹲地,接著用舌头舔右手后放在私密处的动作,在网路上遭受严重的恶评,还因此卷入「进行煽情表演」的争议。
学生家长人权保护团体主张,华莎的行爲让人联想到变态性关系,足以引起目击大众的羞耻心和厌恶感,并在今年6月警方告发华莎。此后,华莎继今年7月接受警方调查后,上个月又以被告人的身份接受约3个小时的调查。
Yuan@KSD / 非得本站书面同意 请勿抄袭、转载、改写或引述本站内容。如有违者,本站将予以追究
广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