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韩国大法院对具荷拉前男友崔钟范的施暴、恐吓、偷拍嫌疑做出裁定,宣布维持二审判决,处以1年有期徒刑,但未经同意偷拍具荷拉身体的嫌疑仍然维持无罪判决。
在这次上告审理中,裁判部认为毁损财务、上海、威胁、强迫等罪名成立,但对於偷拍嫌疑维持与一审和二审相同的无罪判决。 证据是当时具荷拉删除了崔钟范手机中的性关系影片,但没有删除照片。
据调查,当时两人手机的密码相同,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删除对方手机中的档,而且具荷拉也拍摄了崔钟范的身体。
崔钟范2018年9月和具荷拉发生争执,过程中施暴令具荷拉手臂和腿部受伤淤青,并威胁称「要散布性关系影片」。他还被怀疑未经同意拍摄在浴缸中泡澡的具荷拉。
此外,崔钟范还被怀疑在同一年8月偷拍具荷拉的身体,并强迫她向所属社代表下跪道歉。
2019年8月一审宣判,对崔钟范的威胁、强迫、伤害、毁损财物等大部份嫌疑均判定有罪,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3年执行。 2020年7月2日二审宣判,认为崔钟范「罪行非常恶劣」,宣判1年有期徒刑,并进行当庭逮捕。
(图源:KS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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