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字,爽!!!!(真的成功代替月亮来惩罚你了~~~)
最新消息,韩国昌原地方法院在14日宣布,以侮辱嫌疑被起诉的A某(48岁)被判罚款50万韩元(台币1.2万/港币3200元)。
A某因涉嫌在去年12月时,在歌手宣美的照片底下留言到:「像是酒吧招待。」的侮辱性发言,被宣美公司提告而移交法院审判。
法院裁判部表示:「在大众可以看到的网站上,写了会让受害人感受到羞耻心、污蔑感等文字与侮辱性举动,是相当恶劣的犯罪行为。」、「被告人没有得到受害人的原谅。」
宣美从去年开始,就对恶意留言者采取法律措施,获得许多粉丝的支持。
(图:个人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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