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江南员警署昨日透露,已经在本月15日以不拘留起诉的意见将李玟雨送交检察厅。
警方人士表示:「虽然被害人已经撤诉,但分析酒家内的监控录影后,我们认为可以适用强制丑行的嫌疑。 」
强制丑行是指通过身体接触行为,使用暴力或威胁引起他人在性方面的羞耻感或厌恶感。 该嫌疑即使受害人撤诉,警方也会继续调查。
李玟雨被怀疑6月29日在首尔市江南区新沙洞某酒家对两名20代女性进行强制丑行。当时其中一名受害女性报警,在供述中表示李玟雨强迫亲嘴、触摸特定身体部位。
本月14日,李玟雨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否认嫌疑:「是在表达亲近感,也许是玩笑开得过火了,并没有其他意图。 」
李玟雨所属社Live Works Company表示:「经过与本人确认,这是他和朋友在路边摊喝酒时发生的小误会,现在已经与当事人通过对话解除了所有误会,因为不存在强制丑行却以强制丑行进行了举报,所以已决定撤销举报。 」
(图源:KSD,神话FB,李玟雨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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