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侪仍就读国、高中时,许多年轻偶像已经进入整天跑行程的生活,其中当然不乏种种连大人也难以避免的「职场危机」。如今,韩国政府将著手改善这种状况!
韩国的文化体育观光部为了保护青少年流行文化从业人士,而特地在上周制定了「青少年流行文化艺术人标准附属合议书」,意即适用於歌手、演员等成年艺人的专属合约书附录。
新制定的附录主要保护对象经纪公司旗下的众多青少年练习生不受暴力、威胁或强制伤害,除了明文禁止上述行为外,也将他们应有的基本权利订定得更加明确,包含自由选择权、学习权、人格权乃至确保青少年作息正常的「睡眠权」都在其中,意味著经纪公司有义务为练习生保障这些权益。
特别的是,当中也明定未满 15 岁的青少年每周劳动时间上限为 35 小时,且晚间 10 点~上午 6 点之间不可工作;15 岁以上者则可以增加为 40 小时,但经纪公司同样不能要求他们在晚间 10 点~上午 6 点间工作等等。
「艺人」这种身份由於公私难分的特性,而使得劳动权益经常受到忽视,经常导致随时都下不了班、形同天天加班的情况,也使得不少人罹患了身心疾病。希望在这样的法律上路后,不仅政府能严格监督、公司也能确实好好为旗下艺人著想啊!
(示意图来源: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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