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说,只要没有真的公开性爱录影,一直威胁对方都不会有人管吗?
昨日上午,具荷拉前男友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了令状实质审查,最终法官给出结论:「缺乏足够的理由和必要逮捕嫌疑人(崔忠凡)。 」
法官解释原因:「嫌疑人表示,当时声称要向媒体公开照片等内容是因为被害人(具荷拉)对他的面部造成了严重伤害,妨害到日常生活,一时情绪激动才做出此举。 (不逮捕是因为)考虑到嫌疑人打算举报的照片等内容的尺度和内容,也没有发现该内容被泄露给第三者。 」
两人的攻防战从上月13日崔忠凡的报警电话开始,崔称受到具单方面殴打,还晒出照片作为证据,具则坚持说是双方暴行,同样公开了自己受伤的证据;27日爆出具受到崔以性爱录影相威胁,并以性暴力处罚法等进行了追加起诉。 从此,两人的案件从单纯的「暴行」升级为「性爱录影报复」,引起广泛的舆论讨论。
崔忠凡对此表示:「当时情绪激动,只把影片发给了具荷拉一个人,并没有真的要公开传播。 而且影片也不是我要拍的,是具荷拉用我的手机拍的。 我想说既然要分手,那就把东西还给对方吧。 」一番言论再次引发舆论指责,青瓦台网站上要求严惩罪犯的请愿帖支援人数已接近27万。
本月2日,警方对崔忠凡的住宅、私家车、工作过的理发店进行收押调查,最后认为崔没有向外界泄露影片。 警方在本月19日以威胁、强求等嫌疑申请逮捕令,22日首尔中央地方监察厅也进行申请,但最终被拒绝。
该结果引起了网友的一致抗议:「像具荷拉一样有钱、有能力又有什么用,这国家让人无解。 」
(图源:KSD,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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