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演員金志洙嗎?他在拍攝韓劇《月升之江》途中因捲入校園暴力醜聞,最近他的前經紀公司被判賠償電視劇製作公司14億(韓幣,下同)。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1部(法官金尚宇)於25日做出判決,電視劇製作公司Victory Contents對金志洙的前經紀公司Keyeast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判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14億2000萬及利息」,原告部份勝訴。 具體的判決理由未在法庭上說明。
2021年3月韓劇《月升之江》播出至第6集時,飾演男主角「溫達」的演員金志洙被爆出校園暴力嫌疑。 隨後金志洙承認了部份加害事實,並主動退出劇組。《月升之江》原計劃拍攝20集,當時已拍攝完成了18集。
金志洙退出後,製片公司Victory Contents不得不從第7集開始起用新男主,邀請了羅人友作為替補演員重新拍攝,當劇集恢復穩定後,羅人友又重拍了第1至6集。之後製作公司Victory Contents對金志洙當時的經紀公司Keyeast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因重拍而產生的額外製作費用等共3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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