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據韓媒 뉴스1 報導稱,金智媛在2021年6月簽訂以63億韓元買下一棟在江南區論峴洞的建築物。
據悉,她以公司內部理事兼代表的「智媛娛樂股份公司(지원엔터테인먼트주식회사)」法人名義購買該建築物。
據報導,該建築爲地下1樓至地上5樓,在1991年建成,距離7號線和水仁盆唐線換乘站江南區廳站7分鐘路程。地下1樓至地上3樓仍維持著租賃行業,曾是住宅的4樓和5樓,在變更爲近鄰生活設施後,現在被用作本人經紀公司的辦公室。對此,金智媛的經紀公司則回應:「因爲是藝人的個人事情,所以很難確認。」
消息一公開,也在韓網引發熱烈討論,韓網友:「藝人們一個個這樣嗎?看來是不想好好繳稅啊」、「是實際使用的建築,又不是爲了賺取差價才買的,有什麼問題嗎」、「很難確認是什麼」、「有兩個經紀公司嗎」、「啊..這裡也是空殼公司嗎?藝人們的形象真的不可信」、「有錢人爲什麼想變相享受減稅優惠呢」、「不是為了減稅才以法人購買嗎」、「說什麼呢,不能買建築物嗎」、「藝人形象真的是假象啊!每次都能感受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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