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B.A.P成員力燦承認性犯罪罪行。
力燦被指控於去年4月17日在首爾龍山區漢南洞的一間酒吧內強制猥褻了兩名女性。 據受害女性透露,力燦摟腰並摸了她們的胸部,其中一人是外國人。 事情公開後引爆輿論熱議,力燦於同年12月進行首次公審。
今日(4月3日)的庭審中,力燦承認了檢方對他的一切指控,同時表示自己正在與受害人進行協商以獲取受害人的諒解。韓媒《中央日報》稱當天的庭審中,力燦還被發現與另一樁性犯罪有關,該案件將移交給檢方繼續調查。
這已經不是力燦第一次被指控猥褻,他早有前科。2018年7月,一名20代女性報警稱她在位於京畿道南楊州一別墅內遭到力燦的猥褻,一審判決中,力燦被判10個月,不服的他提起上訴,最終在上訴審中依舊被處以實刑。而在2020年,力燦又因醉酒駕駛再次成為輿論的焦點。
韓娛圈並非第一次發生此類事情,據《首爾新聞》今日的最新報導稱,曾是6人組愛豆團成員的A某涉嫌2017年-2021年期間最少三次猥褻隊友B某,忍無可忍的B某於2021年報警,隨後A某從團隊中退出,經紀公司則在確認事實中。 得知此事的網友們在網上留言稱:「重要信息,6人組,2021年退隊」、「不要放過他」、「真的很失望」等。
(補充:B.A.P成員們在2019年就不再與公司續約,團體再無活動,但韓國網友&韓國媒體還是將兩則新聞連接在一起討論,故做此整理報導。)
相關韓文報導:https://www.wikitree.co.kr/articles/84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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