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律師禹英禑》第12集講了一個很讓人氣憤的案子,即社內夫妻被解僱時女方遭到差別待遇。 該案件原型是1999年的「農協社內夫婦解僱事件」,就連令人傻眼的台詞都出自事實。
曾參與該案件的律師金鎮(音)於2013年撰文回顧當年情形,將案件形容為「職場女性差別化的代名詞」。 1999年韓國尚未走出亞洲金融危機的影響,很多企業紛紛進行架構調整,其中農協銀行認為社內夫妻職員的生活相對穩定,便將其列入勸導離職的範疇,否則就強制無薪停職。 問題是規定裡的這一句:「倘若公司內部夫妻檔員工任一方均無意申請自願離職,則以身為丈夫的員工為對象實施留職停薪。」 農協十分清楚韓國社會對性別分工和家庭文化的看法,結果也正如預期:762對社內夫妻裡,688對都是妻子提出離職。
很多被迫離職的妻子考慮到丈夫還在農協上班,即使心有不滿也難以向農協抗議,就在律師快要放棄等待訴訟參與者時,兩位離職女職員出現了。 她們一開始也想忍忍就過去,但越想越覺得不公:畢業後就進入農協,原以為可以在這裡工作一輩子,而且對工作很有自豪感、馬上就要升職,卻只因在公司遇到愛人組建家庭,就好像犯了大錯一樣被要求離職。
《非常律師禹英禑》裡,米爾生命的人事部長勸女職員離職時說:「媳婦出門上班,兒子卻遊手好閒,哪些公婆會喜歡這種畫面? 這種時候妳就得好好扮演賢內助的角色。」 這是當時的農協支行長對女職員說的話,被原封不動用在劇中。
劇中出現了律所指導米爾生命以合法方式優先解僱女職員的證據,原型案件裡也在文書中找到相似段落:「公告周知夫妻職員中的丈夫會遭受不利,優先通過丈夫勸導配偶離職。」 但農協強調她們是「自主提出離職」,法院也認為「由社會經濟觀點來看尚可容忍」,結果從一審、抗訴審到大法院均判定農協勝訴。
當時這位律師入職剛剛1年,多次敗訴令他十分焦慮,但原告們非但不因他是新人而表現出嫌惡,反而不斷給他鼓勵、買來鯽魚燒和冰咖啡為他加油打氣,就連在大法院敗訴也說:「我們至少打過訴訟了,心情真暢快!」後來,這些被解僱的女職員有些以合約工身份留在原來的分行、 但只拿一半的薪水,有些去其他銀行當合約工,但大家都表示沒有後悔,並自豪地認為銀行們以後再不敢輕易做這種事。
這是金鎮律師剛入職時最想打贏的官司,偏偏經歷3年仍以敗訴告終。 後來針對女職員的不公仍在發生,例如只有女性被要求40歲退休、生子離職後回到同家銀行卻只能簽合約工、男同事升職升薪時女職員原地不動等等,每一次原告們即使失敗也主動鼓勵律師,給他繼續努力的巨大精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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