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藝人鄭亨敦主動前往警署,自覺承認違反了交通規則。
據悉韓媒昨日(16日)報導稱:「鄭亨敦當天下午1點左右前往首爾江南警察署,主動承認了違反道路交通法,曾在開車時使用手機。 」 警方當天就鄭亨敦違反道路交通法一事做出處罰,他被罰6萬(韓幣),並扣除15分。
2月份的時候,鄭亨敦在個人YouTube頻道上公開了一段影片,其中有他在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的鏡頭。 他還特意加上:「明顯是違規行為」。 同時鄭亨敦又在留言區置頂了自己的發言,稱:「影片中用一隻手拿著手機接受採訪的場景是違規行為,我將直接去警察局自首,以後我會更加小心謹慎。 」
對於鄭亨敦的事情,韓國網友們也在網路上各抒己見,有人覺得鄭亨敦意識到自己的違規行為後主動承認錯誤這一點非常值得讚揚,作為公眾人物盡到了藝人責任,但也有人覺得他是嘩眾取寵,「3周之後才去自首? 就是撐不下去了啊,讚他的人是什麼意思」、「更可笑的是旁邊坐的是律師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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