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議員對娛樂圈從業規則提出修改意見,若修改完成我們恐怕再難在電視裡看到李壽根、朱智勛等人了。
日前,韓國共同民主黨吳英勳(音譯)議員提出了關於「引發社會爭議的廣播事業從事者相關的廣播法修訂」意見,禁止因犯有與毒品相關的犯罪、性犯罪、酒後駕駛等行為而被判處監禁以上刑罰的人出演電視節目。 換言之就是堵住藝人被判刑後僅度過一段反省時間,後期迅速重返電視節目之路,不再讓其出現在電視節目上。
如果吳議員提議的相關廣播法修訂案通過的話,李秀根、卓在勳、金勇萬、Boom等人的娛樂圈生涯將岌岌可危,他們曾因非法賭博而被判有罪。
此外,因涉嫌吸毒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的朱智勛,因涉嫌與未成年進行性交易而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的李璟榮也會被禁止出演電視節目。
「圖: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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