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背負30年「可恥警察」惡名的良心警長,其實是出於憐憫之心,而不向市民開槍的警察所長「李俊奎」(이준규)。
(本文由香港中文大學講師 Steve Chung 鍾樂偉授權刊登。)
早前曾經介紹, 1980 年光州「5.18 民主抗爭運動」期間,時任全羅南道警察局局長安炳夏(안병하),本著仁慈之心,因為不忍心對手無寸鐵爭取民主的光州市民,以開槍的方式鎮壓。最後便決定主動違抗軍令,不但拒絕執行屠殺任務,後來更為市民提供人道救援與安全保護,成為光州屠城慘劇背後的一道清泉,廣為後世敬仰。
綻放人性光輝,原來除了安炳夏以外,還有另一位一直不只寂寂無名,後來三十多年來甚至反過來背負著「可恥警察」惡名的良心警長,當年其實同樣出於憐憫之心,未有向市民開槍。他就是時任木浦市警察所長「李俊奎」(이준규)。
正當光州爆發民主抗爭運動之時,新軍部統領全斗煥下達鎮壓令,要求全羅道的警察,必須遵從軍部指引,手執機關槍,向走上街頭的示威群眾開槍鎮壓。收到緊急通知的安炳夏局長,未有理會全斗煥的要求,反而號召全羅道各地的警察局,要把民眾安全為在首位,並將警局內的兵力全數撤走。
當時正在木浦市擔任警察所長的李俊奎,得知安局長的行動後,決定與他站在同一陣線,除了拒絕了戒嚴軍的命令,他亦全數把警局內所有的槍枝,歸還給軍隊,避免民眾搶槍與戒嚴軍決一死戰,造成更嚴重的人命傷亡。而後來,李俊奎更因為擔心撤走的槍枝,會落入別的軍人或警察手上,最後,他決定把所有武器,親身駛船,運送至離木浦市港口一段距離的「高下島」拋掉,令木浦避過一場血腥屠城的惡果。
只可惜的是,就在戒嚴軍血洗光州後,穩坐大權的全斗煥,便決定以清算之名,徹查曾經拒絕執行軍隊命令的安炳夏與李俊奎。後來,李俊奎警長被戒嚴司令部緊急逮捕,押送至漢城,在保安司令部總部拘留近 3 個月。期間他不但因「沒能控制示威」與「疏忽警察行使自衛權」兩大理由被罷免職務,更在被囚禁時受到嚴刑拷問,心身遭到極大的摧殘。
其後,李俊奎雖然被釋放,但飽受拷問後遺症折磨,使他最終在 5 年後,亦即 1985 年便因病離世。死時,李俊奎在軍人政府全面控制資訊發佈的環境下,被軍隊捏造的假證據,說成了是一位「可恥的警察」,並屈為屠夫政權殺人的代罪羔羊。所以,一直以來,他身邊的家人,都不敢走出來為他辯解,連每年的「5.18」紀念日,都只能偷偷摸摸地悼念。而死後的李俊奎,亦只是安葬於天安公園墓地,而不是顯忠院和國立「5·18」民主墓地。
經過幾十年的歲月流逝 ,李俊奎曾經為木浦與光州市民付出過,保衛當地市民安全的貢獻,才陸續被公開。並於去年,在國家報勳處的肯定下,重新被選定爲對國家民主發展,以在「5.18 抗爭運動中」帶來貢獻的「有功者」,得到殉職認證,總算是還他一個久違了的應有公道。
感謝李俊奎警長,讓我們知道,真正愛民的警察,他們曾經為社會帶來的貢獻,不會被埋沒在歷史之中,真相總會衝破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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