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荷娜吸毒購毒案在今日上午進行了最終宣判,與之前檢方提出的2年有期徒刑量刑不同,最終被判了1年有期徒刑,並緩期2年執行。
水原地方法院今日宣佈,對於依照毒品管理相關法律被起訴的黃荷娜,處以1年有期徒刑、緩期2年執行,罰款220萬560元,保護觀察40小時。 法官認為:「雖然(黃荷娜)多次與友人一起購買和使用毒品,但只是單純為了使用,並且正在反省。 雖然否認了一部分罪行,但不足以影響量刑。 」
黃荷娜被懷疑於2015年5月至9月在首爾江南等地3次使用冰毒、1次購買冰毒給友人使用,去年9月至今年3月與前男友朴有天一起購買1.5g冰毒、分7次使用, 今年4月又獲取了含有氯硝西泮(鎮定劑)等成分的安眠藥,。
此前檢方求刑2年有期徒刑、罰款220萬元,實際判刑結果減刑1年;朴有天已被判有期徒刑20個月、緩期2年執行、罰款140萬韓元。
(圖源:黃荷娜SNS等)
Sani@KSD / 非得本站書面同意 請勿抄襲、轉載、改寫或引述本站內容。如有違者,本站將予以追究
廣告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