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D社爆料暗指香港仲介商薛女士慫恿姜丹尼爾離開LM,還公開了部分合約內容作為證據,今天姜丹尼爾的律師做出了回應!
據D社報導,姜丹尼爾和LM的關係一直到去年12月都很好,LM為姜丹尼爾在龍山區置備了價值9.5億韓元的宿舍,姜丹尼爾也表示會努力工作、「要埋骨在LM」。
去年7月姜丹尼爾在香港認識了專門代理韓流明星廣告和活動的薛女士,今年1月初她向LM建議推進海外事業,自己拿30%的利潤,LM表示「需要考慮」;1月底,薛女士作為姜丹尼爾的代理人向LM索要了姜丹尼爾的合約。 2月初,姜丹尼爾就提出了終止合約。
姜丹尼爾提出的核心問題有二個,一是LM和MMO簽署「共同事業合約」,「在當事人不知情也未同意的情況下將專屬合約權利有償轉讓給第三者(MMO)」。 但LM認為,該合約只是投資合約的一種,稱「姜丹尼爾和母親都提前這道這件事」,只是「裝作不知道」,因為之前籌備新專輯時已經是同MMO合作;並且根據合約,MMO擁有的只是名義上的活動交涉權,一切活動「 必須向藝人說明並獲得同意」。 收入分配方面,MMO向LM投資10億韓元並拿走利潤的10%,LM拿走40%,其餘50%歸姜丹尼爾和尹智聖。
另一個異議是:姜丹尼爾稱「LM沒有支付5000萬合約金」,LM表示已經在去年4月14日按規定扣稅後支付給他4835萬,並貼出了轉帳證明。
此外,薛女士還提到一位「元會長」,暗示元會長有投資意向。 元會長是娛樂業界有名的企業並購專家,參與過YG娛樂的上市、YG Plus的收購合併,2010年曾幫助Rain的J.Tune迂回上市從中獲取巨額利益,也讓Rain惹上「拋售」爭議。 2018年,元會長涉嫌操縱homecast股價被起訴,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期執行。 不過,元會長在與D社通話時表示「不認識姜丹尼爾」。
D社原文:這裡
今日,姜丹尼爾法律代理人「律村」發佈聲明,表示:「4月5日會按計劃進行假處分審問,屆時將詳細厘清事實關係,現在一一回應對方是沒有意義的。 有沒有未經姜丹尼爾同意將專屬合約權利有償轉讓給第三者,到時候就會真相大白。 」
並轉達了姜丹尼爾的歉意:「很遺憾自己的問題要走法律程式,對於不必要的爭議感到非常遺憾,對粉絲也非常抱歉。 」
(圖源:KSD)
Sani@KSD / 非得本站書面同意 請勿抄襲、轉載、改寫或引述本站內容。如有違者,本站將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