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謂的飯圈(指關心、瞭解粉絲文化且認真涉足追星行動的群體)內,許多人確實認知偶像為一種職業,相較於販售實質可觸的歌舞產物如唱片、DVD 等,更具代表性的「商品」毋寧是公司精心打造並由偶像日益強化的人物設定、與粉絲間如命中註定的獨特關係、簽唱會上十指緊扣著傳遞的真摯眼神和關懷話語,還有種種明示暗示著「我們非常在意粉絲」的舉動。在韓國偶像文化中,獨具歌舞技藝終究不是長久之計,空有上述的「商品」自然也難成大器——兩者是缺一不可的共生關係。
*內文圖片皆為示意圖
偶像作為一種職業,自然蘊含須遵循的職業道德,但自古以來道德總是抽象而定義模糊、邊界浮動,格外容易被無限上綱包羅萬象;於是成為一個當代的偶像,在台下幕後的隱私、權益甚至人生往往就此被包進名為「偶像職業道德」的牢固網羅中,由粉絲文化和輿論媒體一起編織擴張、密切看守。
值得思考的矛盾是:為什麽分明是社會身份之一,偶像最終卻失控地成為一種不受任何工會保護的職業,得任憑他人加諸的職業道德評斷或限制,甚至承受萬般侵犯、干預私人生活的行徑呢?
❍ 當一個永遠下不了班的人,工作是漂亮地藏好一切辛酸
從萬千偶像中找出自發公開戀愛的例子實屬不易,要舉出被強制公開的卻超級簡單;從中找出戀情未曾受譴責或非議的是一大難題,但提出單方或雙方一起遭詛咒和謾罵的例子,嗯,簡直是信手捻來。已成常態的事實容易讓許多人忽略了背後的可怕之處:偶像的本體其實是「從事著偶像工作的活生生的人」,但是這些人每一天都下不不了班——在工作時維持完美無瑕的姿態揮汗勞動,下台後則延續無盡的情感勞動,悉心在網路上或活動現場照顧粉絲的心情。在偶像從稱呼演變成人設的時代裡,回應以「沒人強迫偶像這麽做,但如果想要人氣當然該如此吧?」不啻於檢討深受問題勞動環境禁錮傷害的偶像。想像有人對天天加班又過勞的上班族說「辭職不就好了」、「沒人逼你做這工作」而非認真檢視結構性問題和沉痾、勞資關係裡的不正義,便能體會同等濃重的無力感。
身為常人的我們都明白因尋求情感支持而漸趨親密的關係,也理解因此發展成戀情的可能性,然而一旦當事人(之一)的職業是偶像,他們尋求情感支持的行為被公開後,反而會引來更多大眾的壓力、排山倒海的負面情緒甚至人身危險,像身處躁動青春期卻被嚴厲禁止自由交往般,從此進入有苦說不出的痛苦輪迴。一般人的家庭禁愛令也許隨著成年便逐漸鬆綁,但是對從小當練習生而後出道的偶像來說,禁愛令的長度往往便是人生裡那整段本該最好的時光。
❍ 明明是因為喜歡才牽起緣分的偶像與粉絲,為什麼會變成甲乙關係?
從資本主義的觀點看來,雖然偶像實際到手的報酬因各家公司的分潤方式而有所差異,但無論是最直接的唱片、音源、周邊或廣告代言、商演費用⋯⋯等等,收入的另一端終究是身為忠實客戶的粉絲。偶像們如非自行創作賺取著作權或製作費用,那努力打工上班將財富、時間、心力悉數投注在他們身上的粉絲比起單純被動的受眾,事實上更接近老闆的位置。
但若把粉絲視為偶像的老闆,那似乎很難解釋粉絲可以擅自「脫飯」(等於不再付偶像錢)的事實;而在「甲乙關係」盛行的韓國,只因花錢支持、勢力龐大就自認能插手偶像人生的心態,也不免令人聯想到甲方常仗勢迫使乙方服從的文化。
❍ 粉絲究竟深信了什麼、而偶像又欺瞞了什麼?
當然,不管再怎麼理性地追星,真正得知心愛偶像戀愛時,仍不免感受到無以名狀的複雜心情。
大多數偶像們總是唱著以戀愛為主題的歌曲、在各種場合呼喊粉絲群的官方暱稱表達愛意,而粉絲也努力地為每一首新歌練習應援跟唱、在被喊到的時刻興奮歡呼。然後,唱著戀愛歌曲的偶像有一天真的在現實世界中戀愛了、過去的歌詞裡被預設為粉絲們的指稱原來另有其人⋯⋯沈重背叛感從體內汩汩湧現,許多粉絲深感受騙而悲怒交加。結果到了最後,偶像儼然必須欺騙粉絲才會成功,決定坦誠相對的瞬間往往會淪為騙子,甚至是「拖累隊友的傢伙」、「不敬業」、「趕快退團算了」。
問題是,那些關於甜蜜、傷感、悸動或分離的歌詞之所以能勾起人們的共鳴,不正是因為奠基於相當程度合理的現實中?而偶像與粉絲對彼此的愛固然真實,卻不意味著具備獨佔性質,所以也沒必要被視為檢視偶像敬業、誠懇與否的依據。說到底,關於「究竟是__騙了__」,空格裡該填上的答案應該是偶像本人、經紀公司給偶像的人設、粉絲的認定、還是輿論施加的壓力與預設立場?
如果大家都能成熟地體悟到,正如歌曲作為一種媒介,就算是同一個人聆聽也可能隨心境轉化而有不同體會,那麼偶像作為一種職業,他們的言行舉止也永遠不會只有能讓粉絲滿意的那種詮釋。從喜歡上某個偶像、決定自詡為粉絲的那一天起,世界上就多了一股珍貴的緣份,所以此後不只要為你的少女 / 少年在關鍵時刻投票,更重要的是要塑造尊重、理性的粉絲文化,為偶像將來工作多年的職場、生活的世界投票。
(照片來源:甲乙關係示意圖、Dispatch、News 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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