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報導稱上個月姜成勳被友人起訴詐騙,對於此事,姜成勳的前所屬社老闆有話要說!
根據報導,姜成勳在2010年11月從K某手中借走1億4220萬韓元,至今未還款並拒絕聯絡。 K某表示當時是把錢匯給了姜及其友人N某的帳戶。
對此,姜成勳所屬社YG表示:「正在進行瞭解。 這是水晶男孩和公司簽約前8年的事,公司對此一無所知。 」
反而是姜成勳的前所屬社老闆更加瞭解,KES娛樂代表金英勳(音)表示「姜成勳非常冤枉」。 據悉,姜成勳第一次是在2013年被起訴,稱其在2009年至2011年1月從黃某等3位友人手中騙款10億,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執行2年;第二次是2015年被某借貸商起訴詐騙,但最終判決無嫌疑。 沒想到,卻在上個月第三次遭到起訴。
金代表稱:「這次被起訴是和那次無嫌疑案件一樣的內容。 姜成勳向友人B某借了錢並還給他,但A某等人並不知情。 」據稱,B向很多人借了錢並轉交給姜成勳,其中就包括A。 姜成勳把錢還給B,但是B沒有把錢還給大家,反而攜款潛逃,令姜成勳背上「詐騙」嫌疑。
金代表稱:「被宣判無嫌疑時,姜成勳正在起訴B。 後來B被拘留、說明了整個事件,所以(姜)被判無嫌疑。 事實上,姜成勳並沒有直接從A等手中收款,所以並無直接關聯。 而且這次也只是被起訴,還沒有定案。 我認為會和2015年那次案件得到同樣的結論。 」
金代表還說:「姜成勳雖然參加水晶男孩的活動,但是沒有接拍廣告。 據我所知債權人通過所屬社沒收了他的酬勞,他連自己參加節目和演出的收入都拿不到。 外界可能覺得他正在活動、有在賺錢,但其實還和從前一樣很辛苦,經受這樣的形象打擊更無異于讓他去死。 真的非常冤枉。 」
(圖源:TV 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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