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團體的名字是粉絲信仰的起點,同時也象徵著整個團體的形象,因此總是偶像與粉絲極力捍衛的代表。而出道已滿廿年的水晶男孩,如今也正式擁有了這個團名的商標權!
根據韓國專利資訊搜尋服務 (KIPRIS) 於本日(17 號)透露,「水晶男孩」這個商標已經於去年 4 月正式登記。原來 YG Entertainment 早已於 2016 年 5 月便提出申請,負責單位經 1 年多的檢視與討論後,終於確定這項申請。
時隔十幾年後才重新合體回歸絕非易事,因此為了保障以「水晶男孩」的名義展開長期且穩定的活動,YG 遂決定申請商標權。如此一來,往後水晶男孩的成員們便能對這個團名行使獨佔權力。
這項消息一方面令許多粉絲大讚「YG 做得好」、「水晶男孩繼續大紅吧」;但有鑒於近年來 Highlight 因離開前東家而無權繼續使用 “BEAST”這個名字,T-ara 也在與前東家結束十年合約後,遭前東家搶先註冊團名商標,卻也有業界人士表示這可能在將來成為經紀公司脅迫團體的手段。
不過,若空有團名商標權而無成員,對於經紀公司而言也毫無意義。加上 YG 表示「權力全屬於水晶男孩成員」,相信走過廿年後的水晶男孩一定有更平穩的未來啦!
(照片來源:YG Entertai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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