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6月30日),FNC娱乐发布了关於 CNBLUE 成员郑容和、李宗泫涉嫌内幕交易,抛售股票赚取不当得利一事的检方调查结果,并向民众致歉。
以下为声明全文:
Ⅰ. 检方调查与案件概要
我公司旗下CNBLUE成员郑容和和李宗泫因涉嫌套取内幕消息、低买高抛赚取不当利益,而於5月起就接受了首尔南部地检金融调查2部的调查。
郑容和、李宗泫和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检方调查,2016年6月30日首尔南部地检正式宣布郑容和无任何嫌疑,对李宗泫处以罚款2000万(韩币)的略式起诉。
Ⅱ.检方对郑容和的处分:无嫌疑
郑容和的嫌疑为「获取内幕消息,於2015年7月8日、9日购买了所属公司FNC的2.1万股、价值4亿韩币的股票,紧接著再以6亿元售出,在一周内赚取了2亿元」。 而事情的真相如下:
2014年2月,公司上市在即,郑容和与公司签订了认股权形式的分红性质的合约。 根据以上合约,2015年初,他以现金方式套取了所得红利,并获得了FNC娱乐的股票。 而当时并未有任何关於引入知名艺人的消息传出,郑容和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购入FNC的股票。
而郑容和的资产都交由其母亲管理,以上的交易都由母亲完成,甚至当时郑容和都不知道以自己名义购入FNC娱乐的股票。 而7月16日,与知名艺人签约的消息对外公开后,毫无炒股经验的郑母看到股票大幅上升就抛售了手中的部分股票,并非故意套取内幕消息。
因以上的证据以及郑容和详细的说明,检方判定郑容和无嫌疑。
Ⅲ. 检方关於李宗泫的处分:罚款2000万韩币略式起诉
2015年7月15日淩晨,李宗泫偶然听说公司将引进知名艺人的消息,在未确消息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就购买了FNC娱乐的股票。 该行为完全是因为李宗泫缺乏法律知识,后来知道此交易会引发法律问题后,他并未处理掉股票,反而一直持有,直到后来有亏损。
检方考虑到上述情形以及李宗泫作为公众人物引发社会热议后良好的反省态度,对其仅处以略式起诉。
Ⅳ. FNC娱乐的立场与未来计画
因我公司的失误导致旗下艺人被调查、甚至被处以略式起诉一事,向所有关注、支援我公司以及旗下艺人的粉丝们以及因本次事件而失望的所有朋友们致以深深的歉意。
然而,我公司以及所有员工并未参与任何内幕交易,也没有某些媒体所报导的我公司被检方调查大宗股票交易等事情。
我公司将吸取本次事情的教训,积极改善内部管理系统,并将定期教育员工和艺人,避免重蹈覆辙。
金池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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