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社又放出铁证!安圣日也做出了无力的回应~
韩国Dispatch对FIFTY FIFTY解约纠纷进行追踪报导,昨日公开了所属社代表和外包制作人的通话录音,证实安圣日购买国外歌曲后竟在国内注册了自己的名字,蓄意将韩国版权占为己有。
据报道,安圣日欺骗ATTRAKT代表全洪俊,称自己对於歌曲只有「小数点股份」。 但实际上,《Cupid》著作权里安圣日占据28.65%,The Givers占66.85%,白某(The Givers职员,参与作词)占4%,FIFTY FIFTY成员Keena占0.5%。
同时,安圣日主张ATTRAKT出资9千美元购买瑞典作曲家的《Cupid》原曲,获得的不是「著作权」而是「邻接权」。 所谓「著作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指的是为提升创作物价值做出贡献的人的权利,通常归专辑制作者拥有。 而安圣日及其音乐制作公司The Givers另外出资购买了歌曲的「著作权」,且强调用的不是ATTRAKT的钱。
最离谱的是,安圣日居然把这首歌的词曲作者栏都写上自己的名字,继续用谎言蒙蔽ATTRAKT全代表。 根据D社公开的今年4月通话录音,全代表询问安圣日从外国购买的《Cupid》为什么没有外国作曲家的名字、只写著SIAHN(安圣日艺名),安圣日回答自己是国内著作权人、这样写才能让全代表尽快申请印花税,3个月后就会转为publisher的名字。 如今3个月早已超过,但相关信息并无变动。
▽全代表与安圣日通话录音:
那么,向作曲家支付金钱是否就可以买到著作权、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作曲家一栏呢? D社就此咨询音乐著作权协会人士及现职作曲家,对方均表示「第一次听说」、「不像话的伎俩」,正常情况应该是作曲家名字不变、购买者名字只写进「权利者」一栏。
D社做出结论:根据现在的结构,即便FIFTY FIFTY消失,钱也会继续流进安圣日的口袋。
对於D社的报道,The Givers表示:「没有更多声明,请参考5日发布的声明。」
韩网友:「好险有录音,真的太委屈了」、「D社这种时候真的很可靠」、「证据如此确凿,如果败诉真的有问题」、「安圣日流氓大骗子」、「把著作权吐出来啊,坏家伙」、「好心疼全代表,一定要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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