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朴有天事件的矛盾【中】:錯誤道德判斷與人格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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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朴有天事件的矛盾【中】:錯誤道德判斷與人格審判

專題   2016年7月29日   星期五20:30   Rachel  

朴有天

距離朴有天事件爆發僅短短不到兩個月,此刻大家對事件還存有什麼印象呢?起先,眾家媒體以唯恐天下不亂之勢,大肆發佈半真半假的報導;但是,當時間與另兩位男藝人的類似案件稀釋版面、轉移了輿論焦點,如今仍伴隨著朴有天事件者,大多僅剩針對「形象」的指責。然而一旦循著邏輯理路深究這些批評,走著走著總會不知所終。本系列專文的第二篇,便將探討──所謂的形象,真的如此優越且重要嗎?

在警方宣布朴有天事件中四位原告提出的「強制性關係」全數無嫌疑後,網路新聞下方的留言區仍充滿了不看好朴有天形象及未來發展的風涼話。大部分言論認為「縱使最後完全無罪,你的形象也已經完蛋啦」──奇怪的是,遭媒體強力破壞了形象的朴有天,為何需自行承擔苦果呢?而此處的「形象」,究竟由什麼因素來評斷好壞?

首先,當我們抽絲剝繭地檢視這些批評,可發現大多數皆立論在「形象如同藝人的生命」這項執著之上。從表面看來,形象的地位何以優於一位藝人的實力、成就固然值得質疑;但追根究柢,我們應該先注意的是:貼上了「朴有天」標籤的這枚形象,來自於什麼樣的判斷?藝人的形象好壞,其實經常取決於主流輿論及粉絲的主觀判斷,而其中有些來自放諸四海皆準的道理如:將活動收益捐出幫助有需要的人是為「善」;另一方面,卻似乎有太多原因組成了主觀、錯誤乃至落伍的道德判斷,最終使形象落入「惡」的範疇,進而藉此執行人格審判。

本次事件便是這樣的例子。許多人痛心地指責朴有天「上酒家」、「嫖妓」,或者諷刺地散播與廁所有關的酸言酸語,以此證明朴有天多年來的好形象已然蕩然無存。在這些言論當中,除了有尚未獲得最終判決結果的「嫖妓」(性交易)指控,上酒家與廁所的玩笑事實上都無關朴有天的人格。大眾應當知道的是,在自由的社會中,任何人都不應干涉他人選擇的娛樂方式與性交場所;反之,無論某個人喜愛在多麼古怪的場所、進行世俗難以認同的行為,在未侵犯他人自由與權利的前提下,她/他都沒有義務因此受到責難。

只重視過程的危險性,造成了結局與事實發展兜不攏的錯亂立場。觀察當前大眾堅持批評朴有天的邏輯,大致是先問「在本次事件中,朴有天到底有什麼錯?」;接著發現「他的形象因此而毀壞殆盡」(但是並不思考「為何/何謂毀壞」);既然得出形象毀壞殆盡的認知,那麼結論就是「那他一定有錯嘛!」,¬而這項結論便呈現在各種網路新聞下方的留言區。大多數人從不打算進入下一步的討論,然而只要願意多想30秒,問題便能進入上一段關於「形象的意義」的討論中,從而有望獲得更為清晰的立場。

雖然朴有天事件發展至今,所凝聚的關注已遠遠不及半個月前;但期間所積累的種種印象與評價,將實實在在地影響朴有天往後的生命與事業。不僅如此,輿論對於朴有天之外的當事人──那四位女性原告,其實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犯與傷害。下一篇專文將討論社會中普遍存在的偏差與謬誤,如何構築出對雙方當事人極其不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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