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pid》著作權人竟被調包!D社公開FIFTY FIFTY代表通話錄音,力證安聖日耍花招獨吞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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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社又放出鐵證!安聖日也做出了無力的回應~
韓國Dispatch對FIFTY FIFTY解約糾紛進行追蹤報導,昨日公開了所屬社代表和外包製作人的通話錄音,證實安聖日購買國外歌曲後竟在國內註冊了自己的名字,蓄意將韓國版權佔為己有。
據報道,安聖日欺騙ATTRAKT代表全洪俊,稱自己對於歌曲只有「小數點股份」。 但實際上,《Cupid》著作權裡安聖日佔據28.65%,The Givers佔66.85%,白某(The Givers職員,參與作詞)佔4%,FIFTY FIFTY成員Keena佔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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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安聖日主張ATTRAKT出資9千美元購買瑞典作曲家的《Cupid》原曲,獲得的不是「著作權」而是「鄰接權」。 所謂「著作權」又稱「作品傳播者權」,指的是為提升創作物價值做出貢獻的人的權利,通常歸專輯製作者擁有。 而安聖日及其音樂製作公司The Givers另外出資購買了歌曲的「著作權」,且強調用的不是ATTRAKT的錢。
最離譜的是,安聖日居然把這首歌的詞曲作者欄都寫上自己的名字,繼續用謊言蒙蔽ATTRAKT全代表。 根據D社公開的今年4月通話錄音,全代表詢問安聖日從外國購買的《Cupid》為什麼沒有外國作曲家的名字、只寫著SIAHN(安聖日藝名),安聖日回答自己是國內著作權人、這樣寫才能讓全代表盡快申請印花稅,3個月後就會轉為publisher的名字。 如今3個月早已超過,但相關信息並無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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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代表與安聖日通話錄音:
那麼,向作曲家支付金錢是否就可以買到著作權、把自己的名字寫進作曲家一欄呢? D社就此咨詢音樂著作權協會人士及現職作曲家,對方均表示「第一次聽說」、「不像話的伎倆」,正常情況應該是作曲家名字不變、購買者名字只寫進「權利者」一欄。
D社做出結論:根據現在的結構,即便FIFTY FIFTY消失,錢也會繼續流進安聖日的口袋。
對於D社的報道,The Givers表示:「沒有更多聲明,請參考5日發佈的聲明。」
韓網友:「好險有錄音,真的太委屈了」、「D社這種時候真的很可靠」、「證據如此確鑿,如果敗訴真的有問題」、「安聖日流氓大騙子」、「把著作權吐出來啊,壞傢伙」、「好心疼全代表,一定要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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