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社韓國小百科】韓國法院批准非變性人更改官方檔案上的性別:即使不做變性手術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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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做變性手術,他們的性別也將變得可以更正,且獲得認可。
14日,韓國公益人權法財團「共感」通過官方資料表示:「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第2-3民事部認可了變性人A某的性別變更。」韓國法院強調:「違反當事人意願的強制變性手術侵犯了個人的尊嚴,如果可以通過非手術的其它條件去判斷此人的性別認同感的話,應該根據這些條件去判定。 精神性要素是判斷認同感的基礎,比起生物學、社會學等要素,應該要優先考慮。」
原告A某出生時申報的性別為「男性」,但他從小就非常堅定地認為自己是女性。 2015年年滿17歲的他一直堅持使用激素治療,在家裡、學校和公司也都作為女性過著日常生活。但他始終無法更正身份證上的性別,於是起訴要求變更,一審時法院認為,A某沒有做過變性手術,以「有可能會引發社會混亂以及厭惡、不適和困惑情緒」為由,駁回了A某變更性別的要求。 接下來的二審中,法院改口稱「外部性器官如何並不是判斷性別認同感的必要因素」,做出了「允許A某將性別更改為女性」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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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河莉秀IG/圖文無關)
法庭指出:「是否必須通過改變身體的外觀才能消除性別不適,這取決於當事人本人。 通過變性手術來改變身體外觀,主要是為了消除當事人對於性別的不適感。 」同時法院還認為違反當事人意願的強制變性手術侵犯了個人尊嚴。
關於駁回一審判決的理由,二審法庭表示:「變性人的外部性器官暴露在第三者面前的情況極其罕見,不能以這種極少數的情況為前提,就斷定他們會造成社會混亂、厭惡、不適感和困惑等情緒。我們對沒有經歷過、不熟悉的事情存在偏見,因此感到茫然恐懼。 相反,外表是女性,但護照等官方檔案中顯示男性的情況(或相反情況)會更加讓人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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