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律师称金秀贤交往未成年人不犯罪,尝禁果也免受制裁:N号房事件前「满13岁就合法」

明星 Sani 2025-03-14T08:00: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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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贤近日被爆与已故演员金赛纶从女方未成年开始交往6年,所属社在女方无稳定收入状态下追讨7亿韩元债款,间接导致女方轻生,形象极速下跌。有分析称他可能需要支付数百亿违约金给广告商,但韩国律师认为,金秀贤实际上没有触犯法律,所以广告商很难提出索赔。

韩国ENT律所的姜振硕(音译)律师表示,金秀贤或许受到道义层面的谴责,但道义标准与法律标准不能混为一谈,单纯与未成年人交往难以被视为犯罪行为,且目前事实关系尚不明确,所以广告商即便形象受损,也很难向他追责。

YH&CO律所的代表律师李龙海(音译)则指出,能否索赔关键在於代言合约是否写明「需确定有罪」,因为与未成年人交往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若有相关条款,则很难要求金秀贤赔偿违约金。而假若合约包含「引发社会争议时需支付违约金」,那么社会争议的定义十分模糊,如果双方是自愿恋爱则很难判定属於社会争议,仍需持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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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TVDaily)

根据韩国现行法律,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均视为准强奸行为,但要注意,这是2020年新修的法令,在那之前的标准是「13岁以下未成年人」。 2020年5月,韩国国会通过N号房防治法,包括将最低合法性交年龄从13岁提高至16岁。 根据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如果金秀贤是在2020年5月之前与金赛纶交往,且女方满13岁(遗属主张的年龄是15岁),那么即使两人之间曾发生性关系,金秀贤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

韩国YouTube频道「横竖研究所」於本月10日爆料称,金赛纶从15岁开始与金秀恋爱贤长达6年,并陆续公开多张亲密自拍合照、金秀贤在军中写给金赛纶的手写信,以及所属社发给金赛纶要求偿还7亿韩元的存证信函等等。对此,金秀贤所属社Goldmedalist表示均为毫无根据的谣言,并於今日上午宣布,将在下周发布正式声明,「基於明确的证据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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