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社韩国小百科】韩国法院批准非变性人更改官方档案上的性别:即使不做变性手术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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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做变性手术,他们的性别也将变得可以更正,且获得认可。
14日,韩国公益人权法财团「共感」通过官方资料表示:「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2-3民事部认可了变性人A某的性别变更。」韩国法院强调:「违反当事人意愿的强制变性手术侵犯了个人的尊严,如果可以通过非手术的其它条件去判断此人的性别认同感的话,应该根据这些条件去判定。 精神性要素是判断认同感的基础,比起生物学、社会学等要素,应该要优先考虑。」
原告A某出生时申报的性别为「男性」,但他从小就非常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女性。 2015年年满17岁的他一直坚持使用激素治疗,在家里、学校和公司也都作为女性过著日常生活。但他始终无法更正身份证上的性别,於是起诉要求变更,一审时法院认为,A某没有做过变性手术,以「有可能会引发社会混乱以及厌恶、不适和困惑情绪」为由,驳回了A某变更性别的要求。 接下来的二审中,法院改口称「外部性器官如何并不是判断性别认同感的必要因素」,做出了「允许A某将性别更改为女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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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河莉秀IG/图文无关)
法庭指出:「是否必须通过改变身体的外观才能消除性别不适,这取决於当事人本人。 通过变性手术来改变身体外观,主要是为了消除当事人对於性别的不适感。 」同时法院还认为违反当事人意愿的强制变性手术侵犯了个人尊严。
关於驳回一审判决的理由,二审法庭表示:「变性人的外部性器官暴露在第三者面前的情况极其罕见,不能以这种极少数的情况为前提,就断定他们会造成社会混乱、厌恶、不适感和困惑等情绪。我们对没有经历过、不熟悉的事情存在偏见,因此感到茫然恐惧。 相反,外表是女性,但护照等官方档案中显示男性的情况(或相反情况)会更加让人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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