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至奂因性暴力被判2年6个月有期徒刑 缓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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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水原地方法院城南分院依性暴力犯罪处罚相关条例,判决因准强奸嫌疑被起诉的姜至奂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3年执行。
裁判部表示:「判处被告2年6个月有期徒刑,从判决确定日起缓期3年执行。 命令其进行120小时社会服务,接受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3年内不得在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机构、障碍人士福利设施内工作。 」
此前,检方上月21日在决审公判上向姜至奂求刑3年,要求其接受性暴力治疗、公开个人资讯、限制就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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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至奂和受害人於决审公判前一天(上月20日)达成和解,受害人表示不希望处罚姜至奂,还有人向裁判部递交请愿书强调姜至奂经历了长期的无名时期才走到今天,但裁判部认为性暴力造成的伤害很难复原,被告人「应忏悔到受害者伤痛愈合之时」。
姜至奂在最终辩论中哽咽说道:「事发前一天我还在如往常一样进行拍摄,为了走到这个位置花了20年时间,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因为来之不易,我想在这个位置上留得久一点,想当作品里的主角,想在颁奖礼上表达感谢,也想组成美好的家庭、成为世界上最帅气的父亲。 当时觉得,只要再努力一点点就能实现梦想中的生活了。 」
姜至奂流泪说:「然而却是我自己毁掉了一切,无法相信事实,无比怨恨自己。 我一瞬间的失误给很多人造成了痛苦,这一事实让我痛苦到想要放弃生活。 如果能回到那一天,我想对自己说,拜托,放下那只酒杯吧。 非常讨厌自己,连自己也无法原谅自己。 对不起。 非常的后悔。 」
姜至奂今年7月因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性暴力和性骚扰的嫌疑被紧急逮捕,姜至奂被捕后表示:「因为喝醉完全不记得。 」但不久就承认了嫌疑。
(图源:K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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