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军政时代】警察滥权,当街随意检查市民服装,剥夺自由
广告
干预个人生活自由,是暴政为了强化管治,造成滥权的一大特徵。70 年代的韩国,在军人独裁者朴正熙的高压管治下,人民生活除了失去了原有的政治与选举权利,连个人的服饰自由,也被国家透过军警控制得连丝毫空间也欠奉。
60 年代中期始於美国,后来风靡全球的「嬉皮士文化」与其附带的流行音乐,自 70 年代初开始一起传入韩国。当时,男士留长发和女士穿迷你裙,都在年轻人圈子大行其道,并被认爲是自由的象徵。
因为他们认为透过干一些不被政权接受的事,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反抗,而且对青年人而言,政府越刻意禁止的行为,它所来带来的兴奋程度便越高。所以,70 年代的汉城街头,尤其在市中心大学路一带,大部份的学生,全都是以长发与迷你裙,来向暴政表示不满。
广告
在朴正熙独裁者眼中,留长发的男青年,还有穿上迷你裙的少女,都是败坏社会道德风气,并会让民心散乱的社会潜在歪风习俗,理应全力禁止。为此,当年就在 70 年代,朴正熙修改且颁布象徵著军人全面掌权的「维新宪法」后,便开始对长发与迷你裙等青年人风潮,展开了雷厉风行的执法行动。
当时,独裁政府以「风俗违法行为查处法」规定,定明了男士的头发,两边不能盖住耳朵,而后端则不能触碰到衣领。不少警察为了执行职务,都会拿著剪刀在青年人喜欢聚集,位於大学路与新村一带的咖啡馆、酒吧与夜店,追查那些违法青年。
广告
据报当年就在此法颁布以后,当天已有数百名长发青年人被捕,首次警告以后,若再犯的话,可被判入狱一年,并罚款 $5000 韩圜。而这条规例,同样适用於外国到访韩国的旅客身上,所以当年亦有不少旅客在入境韩国之时,因留长发而被拒入境。另外,也有一些青年被警察警告需要把长发剪掉,便索性剪成光头模样,向社会作出控诉,亦有年轻长发族,在被迫把长发剪走去,由於当时韩国是假发出口国,他们便把头发卖掉,以拿回来的金钱到餐厅吃炒章鱼,来苦中作乐一番。
另一个让人啼笑皆非,实在叫人难以接受的管制,就是当时军政府对女士穿迷你裙的无理限制。同样是出於控制社会颓废风潮,朴正熙於70 年代,便立下了女士们的短裙,不得高於膝盖以上 20 厘米的强制法规,此外还动用了警察,进行了严厉管制。当时,那些手持著一把 30 厘米长的度尺的警察,每天都会登访各个街头,向那些少女量度她们的短裙长度,不时更会打量被搜查女性的大腿部位,引来民众大肆批评。
这就是暴政,亦是昔日活在暴政下,纵容警察滥权为社会带来不公平对待的痛苦回忆。
本文由香港中文大学讲师 Steve Chung 钟乐伟授权刊登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广告